近日,交通銀行吉林省分行副行長一行來到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贈送錦旗,感謝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高效化解金融糾紛。 該案系原告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訴被告東莞市某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因被告公司實控人“跑路”,銀行多次催收債權無果后,將其訴至法院,同時申請訴前財產保全。收到申請后,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全力做到高效快立、快審、快結、快執,加速打通案件流轉渠道,第一時間查封被執行人汽車131臺。案件經過公正高效審理后,進入執行程序。經公開拍賣,目前已挽回申請執行人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經濟損失1300萬元。 在下一步工作中,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將立足審判、執行工作實際,以更實舉措、更嚴要求、更高標準,做好金融糾紛化解和金融風險防范工作,推動金融審判執行工作取得新成效,真正把法院服務保障金融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職責使命落地落細。 初審:張立蘊 復審:石巍 終審:曹夢南 |